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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3-26 10:02:01 来源:


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规定,发布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主动公开广泛、申请办理及时、信息管理规范、平台建设有力、监督保障到位,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积极推动主动公开。按照政务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力求积极稳妥,及时准确。进一步完善机构信息,及时更新调整本部门政策文件、权责清单,公开年度预决算文本、本部门年度总结及下一年度工作计划。2023年,本单位主动公开信息2836余条,内容涵盖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等各类信息。公开内容包括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主要职责、机构设置、班子成员工作分工、权责清单等信息。

(二)做好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畅通当面、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多个依申请公开渠道,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水平,降低政府信息公开错误率和复议率。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加强政府信息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及时更新权责清单和政务公开事项清单。规范文件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工作机制,坚持应公开尽公开。

(四)推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优化栏目设置,丰富公开内容,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加强日常管理和信息发布,“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320余条,粉丝量4180余人;“保定市城管”微博账号共布信息290余条,粉丝量288801余人;“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官方网站共发布信息2836条。

(五)强化监督保障。积极发挥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作用,统筹协调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强化政务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建设,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00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81
行政强制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18760218.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 企业科研 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100000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100000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100000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 纠正其他 结果尚未 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结果 纠正其他 结果尚未 审结总计结果 维持结果 纠正其他 结果尚未 审结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较好的完成了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但离市委、市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 还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信息公开意识有待提升。部分基层部门公开意识不强,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下一步将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与日常工作的无缝衔接,落实好专人负责,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的公开。

二是信息公开队伍有待加强。当前上级对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公开队伍的专业化、理论化水平不高。下一步将深入学习并严格执行信息公开条例,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学习培训提高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信息处理能力。对与群众切身利益、方便群众办事、群众关心关注的信息公开不全面、不具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