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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策

冀保城罚决字〔2025〕第32号

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冀保城罚决字〔2025〕第32号

当  事  人:保定长空石油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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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于2025年7月1日对你单位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项目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

现查明,保定长空石油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位于风能街与恒源路交口东南角的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项目。

上述事实,由以下证据证实:

证据一:市民提交的举报记录以及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制作的现场勘验笔录、现场照片,证明案件来源及保定长空石油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建设的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项目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事实属实。

证据二: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证明当事人为保定长空石油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主体适格。

证据三: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制作的询问笔录及同步录像,证明保定长空石油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承认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事实。

证据四: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制作的责令改正通知书、复查记录,证明当事人逾期未改正。

证据五: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项目有关规划问题进行认定的复函》,证明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项目属于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情形。

证据六:保定华鹏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保定长空石油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位于保定市风能街219号其公司院内房屋建筑物价值的评估报告书,证明保定长空石油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建设的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项目的建设工程造价。

2025年8月11日,本机关依法向你单位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冀保城罚先告字〔2025〕第32号)和《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冀保城罚听告字〔2025〕第32号),告知你单位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内容,并告知你单位依法享有的权利。你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听证的要求。

你单位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项目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第四十条第一款:“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结合上述证据材料,本机关认为:

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规范城乡规划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建法[2012]99号)第四条的规定:“违法建设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情形:(一)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在限期内采取局部拆除等整改措施,能够使建设工程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要求的。(二)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即开工建设,但已取得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文件,且建设内容符合或采取局部拆除等整改措施后能够符合审查文件要求的”。结合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关于对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项目规划问题进行认定的函》的回函内容,执法人员认为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项目属于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情形。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第六十四条规定,参照《河北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第64项裁量幅度一般:“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对按期改正的,处违法部分工程造价百分之五的罚款;对逾期不改正的,处违法部分工程造价百分之十的罚款”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三、2025年7月16日,经执法人员复查,你单位逾期未改正。

综上,执法人员认为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项目属于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情形,对保定长空石油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建设的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项目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处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项目违法部分工程造价百分之十的罚款,即人民币壹佰肆拾万玖仟捌佰捌拾叁元整。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保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罚没许可证编号:05000024

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