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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策

冀保城罚决字〔2025〕第25号

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冀保城罚决字〔2025〕第25号

当事人:保定翔灿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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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30日,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白沟新城分局收到保定白沟新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移交的《住建领域行政处罚案件移送函》〔2025〕第01号,2025年5月28日保定白沟新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接到举报对津保路保定翔灿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门站检查时发现,你单位在白沟新城津保路门站厂站内未采取措施及时消除燃气安全事故隐患的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6年2月6日修订)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本机关于2025年5月30日立案调查。

经查明,你单位于2025年5月30日在白沟新城津保路保定翔灿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门站厂内确实存在可能达到爆炸下限20%的燃气设施区域内未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和门站工艺区距高压(10kv)架空电缆间距不足问题,存在安全事故隐患。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白沟新城分局执法人员当场对你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整改期间你单位已停用了高碑店富瑞悦都供气的分输撬,积极对接电力局达成协议签定合同推动高压电缆迁移工作,在此整改期间为保证安全已对门站区域做停气处理。2025年7月1日执法人员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你单位已按要求安装固定式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迁移了高压架空电缆。    

上述事实,由以下证据证实:  

证据一:保定白沟新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移交的《住建领域行政处罚案件移送函》〔2025〕第01号,其制作的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相关照片;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制作的现场检查笔录、现场勘验记录、现场照片,证明保定翔灿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站厂站内未采取措施及时消除燃气安全事故隐患的事实属实。

证据二: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证明当事人为保定翔灿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主体适格。

证据三: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制作的现场调查询问笔录及同步录像,证明保定翔灿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站厂站内未采取措施及时消除燃气安全事故隐患的的违法事实。

证据四: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制作的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复查记录,证明当事人积极整改违法行为。

证据五:《白沟门站隐患整改增加整改时间的申请报告》、《电力设施迁改合同》,证明当事人主动对接电力局进行整改,主动减轻危害后果。

2025年10月9日本机关依法向你单位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冀保城罚先告字〔2025〕第25号)和《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冀保城罚听告字〔2025〕第25号),告知你单位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和内容,并告知你单位依法享有的权利。你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和听证要求。

本机关认为,你单位在保定翔灿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门站厂站内未采取措施及时消除燃气安全事故隐患的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6年2月6日修订)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燃气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和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设置燃气设施防腐、绝缘、防雷、降压、隔离等保护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定期进行巡查、检测 、维修和维护,确保燃气设施的安全运行。”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燃气经营者未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和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设置燃气设施防腐、绝缘、防雷、降压、隔离等保护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的,或者未定期进行巡查、检测、维修和维护的,或者未采取措施及时消除燃气安全事故隐患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你单位行为符合《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679项的规定,适用裁量幅度较轻,“及时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鉴于当事人在处理该事件过程中积极配合执法人员工作,在隐患未消除期间门站停止运行,并积极协调电力局进行整改,主动减轻危害后果,以上事实结合处罚条款适用情节,现本机关决定对保定翔灿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处以人民币叁万(30000)元整的罚款。

上述罚款,你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河北财政非税收入短信,根据电子缴款码通过银行柜台或手机银行进行缴费。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年1月22日修订)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3%加处罚款。

你单位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保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罚没许可证编号:05000024

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