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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第0457号提案的答复

张红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电动车安全充电宣传教育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厅会同省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电动车安全相关工作,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强电动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省自然资源厅指导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在办理住宅项目规划许可手续时,对电动自行车充电区域预留情况进行把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报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将电动车充电设施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内容统筹推进。每年组织省有关单位和各地老旧小区改造牵头部门、有改造任务的街道,召开全省老旧小区改造动员部署会,安排部署电动车充电设施改造工作,督促各地将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作为老旧小区改造重点改造内容。实行月通报、季督查、年考核制度,督促各地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提升电动车充电设施改造效果。同时,会同电力部门制定电力设施专项改造计划,因地制宜给老旧小区小房安装电表引入电源,解决电动自行车充电难题。

二、开展电动车安全隐患整治。省消防救援总队修订《河北省消防行政执法裁量实施办法》,增加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法充电行为的处罚裁量基准,为准确适用《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提供了依据。连续三年提请省政府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治理列入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各市政府及省相关单位工作任务。开展消防安全整治三年行动,并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作为重要内容加以推进,全省办理多起针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且拒不改正违法行为”的处罚案件。

三是强化电动车安全宣传引导。省消防救援总队结合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发动网格员、片区民警、物业服务人员、消防志愿者等基层力量深入社区开展“敲门行动”面对面宣传,利用标语横幅、户外视频、楼宇电视、电梯广告、社区广播等载体宣传电动自行车安全停放、充电知识,提升群众安全防范意识。省委宣传部组织省内媒体在全国安全生产日、全国消防日等时间节点,创新报道方式加强电动车安全宣传教育,营造人人重视充电安全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我厅将会同省有关部门加强电动车充电设施的规划建设,强化电动车安全日常监管,积极开展电动车安全宣传,提升电动车安全工作成效。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