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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在主城区开展马路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政策文件: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在主城区开展马路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一、起草背景      

    按照市政府要求,通过开展马路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坚决取缔马路市场,还路于民、退路进厅,严格规范早、夜市空间范围、开闭市时间,建立健全便民市场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市区道路畅通。为争取各经营户的支持配合,赢得广大市民的充分理解,发布本《通告》。  

    二、起草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

    3.《保定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

    三、起草过程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成立专班,在前期详细调查摸底和广泛征求各区城管执法局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形成了《通告》初稿。为保障通告科学、合理,市城管执法局几次组织局内部处室和各区城管执法局负责人进行座谈讨论,并提交市司法局把关,对《通告》内容进行修改完善。3月7日,市政府第六十六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该《通告》,按照会议讨论意见,市城管执法局再次进行了修改完善,经市政府同意后发布。

    四、主要内容

    此《通告》共7条,分为整治范围、保障措施2部分内容,具体内容包括:

    (一)整治范围。依法取缔主城区三环以内和高速、省道、城市出入口沿线两侧占用公共广场、绿化带、人行道和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经营的各类马路市场;集中整治主城区所有主次干道沿街门市店外经营、乱停乱放等现象;依法取缔主城区及其周边占用城市道路、国省干道两侧经营的农村集市、庙会;规范管理经批准暂时保留的早、夜市。

    (二)保障措施。对拒不配合、继续违规经营的商户,相关执法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对阻碍整治行动、无理取闹、暴力抗法等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