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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单位简介
时间:2023-09-19 10:03:35 来源:

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组建于2017年10月,将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用事业局、园林局等部门和单位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职能整合,为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18年12月,更名为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加挂市城市管理局牌子。主要担负10项职责:①宣传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城市管理的政策和法规;拟订和实施城市管理有关规定;②负责全市城市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③拟订和实施城市管理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推进数字城管智慧化;④负责城市道路、桥梁、照明、供水、排水、燃气、供热、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等方面的全部工作;⑤负责城市公共空间秩序管理方面的户外广告设置、门头牌匾外立面装修、“街道家具”管理工作;⑥负责城市交通管理方面的便道车辆停放管理工作;⑦负责城市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道路扬尘、露天烧烤整治工作;⑧负责城市应急管理等方面的道路清融雪以及城市道路、桥梁、照明应急保障,供水、燃气、污水处理应急工作的指导工作;⑨集中行使“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执法频率高、多头执法扰民问题突出、专业技术要求适宜、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的行政处罚权,在主城区实行区一级执法;⑩承担省、市人民政府决定调整的城市管理领域的其他职责。